(一)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,确保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,减少无组织排放。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,封闭作业,原料库、成品库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设施,喂料口及落料口设置喷淋装置,运输皮带与机进料口处、机落料口与运输皮带受料点处设密闭罩,在运输皮带与筛分进料口处、筛分机落料口与运输皮带受料点处设密闭罩。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的颗粒物经收集装置收集后,由布袋除尘器处理,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,颗粒物排放须满足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4/3576-2020)中限值要求。
(二)根据“雨污分流、清污分流、重复利用”原则,建设和完善厂区雨污管网。项目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、地面清洗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,喷淋水、洗砂废水等经处理后循环使用,不外排;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,定期清捞用作农肥。
(三)优选低噪声、低能耗的设备,采用基础减振动、厂房隔声、绿化降噪、距离衰减、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,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标准要求。
(四)按照“资源化、减量化、无害化”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、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,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。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。生活垃圾以及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;人工分选固废、除尘灰、压滤泥饼等一般固体废物定点存放,外售利用;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。
(五)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,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,加强员工的安全、环保教育;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,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,规范化设置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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